幫大家用自由經濟的角度,來看看新光三越在中國被坑殺的例子好了~

我非常不喜歡大家用「台商在中國被坑殺」這個理由,來當做反服貿的理由,因為商人天性就是計算風險而不是閃避風險的,商人是在種種的計算下,在有相對應的報酬下,自然會去冒險,所以用「怕被坑殺」這理由去跟商人講為什麼要反服貿,這是自己講話給自己聽,而不是跟對方在對話。

世界不是繞著懦夫轉的,而是繞著喜愛風險的創業家在走的,若少了冒險的風氣,那台灣的未來就危險了。

想當商人的我,當然是(從一萬英尺高的概念上看下來)是支持自由貿易、支持西進的,但在「現實」上我仍是「反服貿的」。

為什麼呢?因為在細節的實作上,政府實在是談的太糟了,台商在中國會被坑殺是為什麼?是因為「中國法規的不穩定」及「中共政策的不穩定」所造成的,今天中國要吸引外資就開放產業,等那天反抗企業的母國,就用政府的力量在行政司法上去對抗民間企業。 但企業是否是真的無力去跟中共對抗嗎?錯,在國際上仍有商務仲裁的機制、有 WTO 的爭議處理機制,有國家間互相角力的機制,可以去保護企業。

但在「服貿」協議中,馬英九完全的出賣台灣,明知道中共會用台灣不是國家的方式否決掉上面的幾個機制,那麼,在談判時為什麼沒有把這問題拿出來討論?即使中共不承認台灣是個國家,但仍是可以在條約中寫入協商條款、保護台灣企業的權益。

而不是如今天寫的「服貿內的條款若要修改只能放寬」,這一條一寫下去,台灣政府跟中共談判的空間全沒有了,那天要打貿易戰也打不起來,因為台灣自己就把自己的條約修改空間、談判空間限死了。

這樣的「服貿」能說政府有用心去談而不是賣台嗎?能不反嗎?

ref: 北京新光投資130億 吳家擬認賠出場